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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关于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查封拍卖事项的通告
2022-09-07 18:18: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浏览量:15015

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局长批准,我局决定对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附件: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进行公开拍卖,抵缴所欠税款、滞纳金,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与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龙山汇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万汇国际商品博览城商铺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未届满并涉及本次拍卖商铺的签约方,于2022年9月17日之前,携带租赁合同、缴款凭证等资料到龙山县税务局华塘税务所(城东路办公区317办公室)备案登记。

二、对《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中所列的房产产权完全归属于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异议的,以及对《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中所列的房产享有抵押权等合法权益的当事人,请于2022年9月17日之前,携带相关权属的证明资料到龙山县税务局华塘税务所(城东路办公区317办公室)备案登记。我局将汇同相关部门对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在拍卖之前作出审核结果,并通知资料递交当事人。

三、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备案登记的当事人,视为放弃《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中房产涉及的一切财产权益归属主张,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通告。


附件: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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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柯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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